為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優化黨政領導干部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重慶市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拔部分處級領導干部。
一、公選職位
本次公選處級領導職位3個:
區體育局副局長1名﹔
渝北新聞社副社長(副總編)1名﹔
重慶市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副主任1名。
二、選拔范圍
國內各級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和非公有制企業主要負責人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選。
三、參選條件
參選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資格條件和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以上處級領導職位的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年齡應在40歲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2歲﹔
(2)具有五年以上工齡﹔(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4)具有選拔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任職經歷等條件﹔
(5)身體健康﹔
(6)任職資格:
行政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參選副處級領導職位的應是現任副處級及以上職務,或任正科級職務滿3年的干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選副處級領導職位的應是現任六級及以上職員或任七級職員滿3年的干部﹔現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干部或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及以上的干部。 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參選副處級領導職位應是現任大型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的部門副職及以上職務的領導﹔或現任中型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黨政副職及以上職務的領導。現任中型及以上(參照國有企業規模)非公有制企業主要負責人。特別急需的優秀人才,經研究,可以破格准予參加公選。以上時間統一計算到2012年12月31日,按實足年限計算。
(三)各職位條件:
1、重慶市渝北區體育局副局長應具有體育類專業學歷,或從事體育管理工作滿5年﹔
2、渝北新聞社副社長(副總編)應具有文學類專業學歷,並具有3年以上報刊編審工作經歷﹔
3、重慶市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應具有城市建設規劃類及相關專業學歷及經歷。(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2008年以來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情況的﹔
5、其它不適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的情況。
四、選拔程序
本次公選按以下基本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