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
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作用,也要發揮政府作用,但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職能是不同的。全會決定對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全會決定對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優化政府組織結構進行了部署,強調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2013年11月9日),《人民日報》2013年11月16日
全會決定堅持和發展黨的十五大以來有關論述,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調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這是新形勢下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的一個有效途徑和必然選擇。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2013年11月9日),《人民日報》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