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6日10:29 来源:解放军报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军事审判机关对郭伯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对这一案件的依法审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对于震慑贪腐犯罪、提振军心士气、维护军队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党有党规,国有国法。对党员干部而言,遵守党的纪律是本分,遵守国家法律是义务。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都必须维护党纪国法权威,都必须在党纪国法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党纪国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郭伯雄案件的依法审理再次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肃惩处。
强军必先治军,治军务必反腐。历史证明,风气不正、贪腐盛行的军队,必定未战先败、不战自败;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的军队,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腐败与我军性质宗旨格格不入,与我军职能使命水火不容。军队是拿枪杆子的,是国家安全的坚强柱石。如果任由腐败问题滋生蔓延,枪杆就会锈蚀,柱石就会坍塌,实质就是自溃堤坝、自毁长城。军队在反腐上,没有盲区禁区,更没有“特殊论”,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力度更大。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以来,全军强力推进正风肃纪,集中开展专题教育整顿,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全线布局、纵深突破,力度之大、成效之好、社会反响之强烈,令人鼓舞。
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