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3日14:08
解答專家
趙緒生,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的建設教研部世界政黨比較教研室主任、教授
黨員領導干部能不能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怎麼界定?
答: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簡稱“三會”。關於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的規定,最早出現在2015年修訂版《條例》第六十八條的組織紀律條款規定,“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隨后,2018年版《條例》第七十四條、2023年最新版《條例》第八十二條延續採用這一規定的表述方式,變化的只是條目順序,不變的是條文內容。全面准確理解和把握這一條款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四點。
第一,規范約束的對象是黨員領導干部,而不是全體黨員,是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的更高標准的嚴要求。黨員領導干部作為在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中擔�